??近日,阿里以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為由將銷售假冒ROEM和MO&CO服裝的80后淘寶賣家高某訴至杭州市互聯網法院,索賠十余萬元。據悉,此案是阿里第一次將售假賣家訴至今年剛成立不久的互聯網法院,目前該案已獲法院立案。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在涉互聯網新型案件中,由于裁判尺度不統一等原因,時常會出現同類型案子出現不同的審判結果。阿里希望借助互聯網法院強大的同案數據分析能力,力求實現“同案同判”,真正讓售假者感到疼。
被告高某今年33歲,2014年7月他利用朋友的身份信息在淘寶網上注冊了一家名為“天使的嫁衣0571”的淘寶網店。為牟取暴利,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高某通過網店向全國各地銷售假冒注冊商標ROEM和MO&CO的服裝賺取差價,累計售假金額達10余萬元。案發(fā)后,警方在高某位于杭州富陽區(qū)的家中查獲假冒ROEM和MO&CO品牌服飾248件,價值9.6余萬元。
隨后,高某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杭州市富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6年1月7日,杭州市富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高某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
目前,針對售假者的刑罰以緩刑居多,罰金遠低于制假售假者獲利,售假成本低的后果會導致假貨屢禁不絕。禁絕假貨源頭的最有效手段,就是不斷提高制假售假者的成本。阿里從今年開始陸續(xù)通過民事訴訟手段,對多個售假者展開追殺,希望通過運用民事訴訟手段,提高蓄意售假的成本。
淘寶在訴狀中稱,高某與淘寶之間簽署的《淘寶服務協議》明確規(guī)定,用戶不得在淘寶平臺上銷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的商品,由此給平臺造成的所有損失應當賠償。此外,高某的售假行為降低了消費者對淘寶網的信賴和社會公眾對淘寶網的良好評價,給淘寶網的商譽造成了損害,構成嚴重違約。因此,淘寶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高某賠償損失10余萬元,即高某的累計售假金額,同時賠償原告訴訟合理支出10000元。11月24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8月1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揭牌,成為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將集中管轄杭州地區(qū)網絡合同糾紛、侵權等涉互聯網案件?!盎ヂ摼W法院有助于提高同類化案件的審判效率,我們首次起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是希望能通過互聯網法院的優(yōu)勢,實現‘同案同判’?!卑⒗锇桶图瘓F高級法律專家張譯文稱。
近幾年來,我國涉互聯網案件數量在急劇增加。淘寶在今年3月起訴賣假冒瑪氏皇家貓糧的賣家在電商平臺中也屬首例,被媒體稱為“淘寶打假第一案”。但此類案件沒有在先判例且現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模糊等特點,給司法審判帶來了不小的挑戰(zhàn),會出現“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如果看似相同的案件,裁判結果或標準并不一致,會影響司法公信力。據了解,“淘寶打假第一案”和另一起淘寶起訴賣假五糧液賣家案一審均在上海法院,兩家法院雖都判淘寶勝訴,但是賠償的金額差異非常大。奉賢區(qū)法院在判決中確認了售假會給淘寶造成損失,因此,根據被告經營時間、商品價格和利潤等因素確定賠償金額為十萬。松江區(qū)法院則以淘寶應自己承擔打假支出,不能要求售假者承擔為由僅判決售假者賠償了2000元損失。
據張譯文介紹,杭州互聯網法院成立的使命之一就是為全球互聯網治理作出積極貢獻。作為平臺起訴售假賣家,阿里在全球范圍內也是第一家。因此,杭州互聯網集中受理平臺起訴售假賣家的案件后,可以以司法實踐促互聯網治理的研究,在裁判規(guī)則、賠償金額、同案同判、服刑當事人的異地開庭等諸多方面都會產生創(chuàng)新示范作用。